关于协助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6月1日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 作者:
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市)植保(植检)站:
草地螟迁飞路径一直是困扰我国准确预报的重要难题。为明确我国华北、东北草地螟虫源交流关系,验证其迁飞方向、距离和迁入与迁出路径,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在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和呼伦贝尔市等地做了草地螟越冬代成虫标记放飞试验,请你站组织基层测报站做好虫体回收工作。有关回收事宜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附件: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
(内农植测字[2009]26号)
各盟市植保站:
草地螟迁飞性强,其迁飞路径是困扰准确预报的重要问题。为明确我国华北、东北草地螟虫源交流关系,验证其迁飞方向、距离、时间和迁入与迁出路径,我区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等地做了草地螟越冬代成虫标记放飞试验,请各盟市旗县市区并组织基层测报站(点)做好虫体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标记虫体颜色识别
雷马素红3BS(乌兰察布市),雷马素黄3RS(呼伦贝尔市),雷马素翠兰G-X(呼和浩特市)。
2、回收时间和地点
5月28日至6月20日(即虫体标放始至标放结束后12天止)。结合常规监测进行灯诱和田间网捕回收,要增加网捕数量,各地尽可能多点田间网捕回收。要求有黑光灯的病虫测报站(点)必须在上述时间内每夜开灯回收。并设专人负责检查鉴别标放蛾。
3、虫体存放和邮寄
将回收到的初步认为有标放颜色的蛾子放入指形管内,两端塞以棉花,并放入标明回收地点、时间、回收人、回收单位的标签,再装入小木盒寄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测报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姜玉英副处长收),并电话逐级向上汇报。
4、奖励等事宜
对回收到的蛾子,经技术鉴定如确系标放蛾,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物质等方面的奖励。各回收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草地螟标放回收的意义,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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