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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日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      作者


    

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市)植保(植检)站:

   草地螟迁飞路径一直是困扰我国准确预报的重要难题。为明确我国华北、东北草地螟虫源交流关系,验证其迁飞方向、距离和迁入与迁出路径,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在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和呼伦贝尔市等地做了草地螟越冬代成虫标记放飞试验,请你站组织基层测报站做好虫体回收工作。有关回收事宜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附件: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做好草地螟标记成虫回收工作的通知

(内农植测字[2009]26号)

 

各盟市植保站:

   草地螟迁飞性强,其迁飞路径是困扰准确预报的重要问题。为明确我国华北、东北草地螟虫源交流关系,验证其迁飞方向、距离、时间和迁入与迁出路径,我区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等地做了草地螟越冬代成虫标记放飞试验,请各盟市旗县市区并组织基层测报站(点)做好虫体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标记虫体颜色识别

雷马素红3BS(乌兰察布市),雷马素黄3RS(呼伦贝尔市),雷马素翠兰G-X(呼和浩特市)。

2、回收时间和地点

5月28日6月20(即虫体标放始至标放结束后12天止)。结合常规监测进行灯诱和田间网捕回收,要增加网捕数量,各地尽可能多点田间网捕回收。要求有黑光灯的病虫测报站(点)必须在上述时间内每夜开灯回收。并设专人负责检查鉴别标放蛾。

3、虫体存放和邮寄

将回收到的初步认为有标放颜色的蛾子放入指形管内,两端塞以棉花,并放入标明回收地点、时间、回收人、回收单位的标签,再装入小木盒寄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测报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姜玉英副处长收),并电话逐级向上汇报。

4、奖励等事宜

对回收到的蛾子,经技术鉴定如确系标放蛾,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物质等方面的奖励。各回收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草地螟标放回收的意义,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回收工作。

名称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下载率
内蒙古乌兰察布红色标记草地螟.jpg
70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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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4 9:52:17
2
呼和浩特翠兰色标记.jpg
934.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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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0 16:21:1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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