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和《全国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区域站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发布日期:2009年7月24日 来源:测报处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站(局)(农技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植保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植保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区域站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危朝安副部长在全国重大病虫暨蝗虫防控视频会议上提出的“抓紧启动《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的要求,做好该条例制定前期调研工作,在广泛调研和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借鉴部分省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相关条例,6月初,我中心组织专家研讨起草了《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和《全国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区域站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征求大家意见,保证有关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基层单位就其中各条款是否合适,还需要增加哪些内容等进行广泛讨论,汇总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15日前报我中心病虫害测报处(fengxdong@agri.gov.cn; cebaochu@agri.gov.cn)。我中心将认真研究有关意见和建议,充实完善征求意见稿,力争尽早颁布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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